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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召开部分市重点工程责任主体会议

  • 发布日期: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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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市建筑工程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监管,4月25日下午,市住建局副局长刘新组织召开部分市重点工程责任主体会议,宿迁市市民活动中心,宿迁学院新校区等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项目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推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有效运转,切实保障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一是强化源头把控,建设单位需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列明中标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条件和履职要求,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每月在岗履职时间、脱岗处理、变更违约处理等内容。二是强化过程管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人员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并正常在岗履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条款对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强化违约处罚,建设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不正常在岗、变更等予以违约处理,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切实发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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